关于举办发电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业人员
取证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年第8号)及原质检总局有关电站锅炉及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等文件,为落实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发电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精神,我院定于2019年5月在长沙开展发电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及安全管理作业人员(A3)专项考试及技能提升辅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对象:
1、 发电企业从事电站锅炉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1、A3)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有关人员;
2、 证书即将到期的电站锅炉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1、A3)作业人员(应提前1个月申请复审);
3、 发电企业(含大型电站锅炉、自备电厂、垃圾发电厂等)的特种设备分管负责人、特种设备相关管理人员;
4、 自愿参加本次电站锅炉技术能力提升辅导不取证/复审的相关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取证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锅炉管理的需要;
3、具有锅炉运行或者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复审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复审申请提交的资料齐全、真实的;
2、年龄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3、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
4、在持证期间《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中断未超过1年的;
5、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条件的。
(三)自愿参加本次技术能力提升辅导的人员提供《报名回执表》(附件1)至联系人邮箱;
三、辅导内容:
报考人员可自愿参加以下内容的考前辅导(附件2):
1、《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规标准的讲解;
2、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使用管理知识;
3、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使用管理知识。
四、辅导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9年5月13日全天
2、辅导时间:2019年5月14-5月16日
3、辅导地点:长沙恺宸大酒店(附件3)
地址:长沙县星沙盼盼路与黄兴大道交汇处
酒店总机:0731-88215888
4、考试时间:2019年5月17日
5、考试地点:湖南省特检院坪塘考试基地
五、辅导相关费用:
1、取证:1850元/人;
复审/仅参加辅导:1300元/人
2、辅导期间食宿费标准如下,费用自理;
合住:230元/人/天
单住:360元/人/天
3、辅导费汇款信息:
开户单位: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
帐 号:431899991010003708806
汇款时请注明“电站锅炉技能提升辅导+学员姓名”,如无备注则按汇款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参加本次辅导的人员应于报到当日将汇款单复印件交会务组并提供发票开票信息。
六、其他要求:
(一) 新取证、复审人员应登陆湖南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网址:www.hntskh.com)报名;
(二) 取证人员应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1份;
2、携带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4、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1份;
5、健康证明1份;
6、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证明1份(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
7、实习证明1份(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
(三)复审人员应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1份;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3、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无违章作业及未发生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证明1份;
(四)复审不合格、证书有效期逾期未申请复审的持证人员,其《作业人员证》中的该项目失效,需重新申请取证;
(五)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六)仅参加辅导人员发放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技能培训《结业证书》;
七、辅导、考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辅导联系人:徐更新 15802670079
邮 箱: 2226094256@qq.com
考试联系人:徐湘宏 13677360706
八、附件
附件1、报名回执单
附件2、培训日程安排
附件3、报到的具体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食宿安排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2019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