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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第二期锅炉(G1、G2、G3)、压力容器(R1)、气瓶充装操作人员(P)及安全管理人员(A)取证资格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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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ut 时间:2025-03-07 |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关于举办2025年第二期锅炉(G1、G2、G3)、压力容器(R1)、气瓶充装操作人员(P)及安全管理人员(A)取证资格考核的通知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24号文)等有关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受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我院定于2025年3月27日-28日在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衡阳分院组织一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发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
二、考试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
2.身体状况良好,能够适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要求;
3.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4.报考管理员的需要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
三、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28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安排表为准;
2.理论考试地点: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衡阳分院六楼601会议室(地址:雁峰区白沙工业园蒸湘南路149号,茅叶滩大桥旁);
3.实操考试地点:湖南省特检院衡阳分院罐车气瓶检测基地(地址:衡南县云集镇兴园路与云集大道交叉口北390米)
四、考试费用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五、考务人员及联系方式
付老师:18773408427
六、有关要求
考试期间请携带二代身份证;考试成绩有效期1年(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可以向原考试机构申请补考1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不合格者,应当向发证机关重新提出考核申请)。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衡阳分院
2025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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